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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与肉体
曾听过一个惊为天人的比方:肉体和精神的关系,就好比电流与电器。当接通电源,电器就有了功能。我觉得这个譬如很贴切,很形象易懂。 肉体不能没有精神,缺乏精神的肉体就像没有电的电器,彷如行尸走肉。
又曾与友探讨恋爱与性爱的话题。在朝思暮想之余,是否应该约出来,是否应该发生肌肤之亲。本人最后的结论是,精神恋爱胜于肉体的恋爱。当然,这是假设约会的目的纯粹只是为了性欲。如果情到深处人孤独,又无法跟相爱的人一起,那么以性爱为目的而跟自己不相爱的发生性关系,这是否道德且不管,是否有意义倒是值得探讨。两情相悦而情不自禁,继而有鱼水之欢,这当另当别论。
看看车程,应该还有几分钟才到九龙塘,那就再发几句谬论。我不个禁欲主义者,我非常向往夫妻双方深情款款,继而含情脉脉,然后水乳交融的关系。
到站。下回再说性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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