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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文创浅谈:勿怪客人选择

近几年,台湾积极推广文化创意产业,仍有不少民众认为这是把民众当盘子,把大众常见元素加上「文创」两字炒高。亦或者根本就是学生劳作拍卖,没什么品质、或替代性过高、大同小异,九成都是打水瓢。

去文创市集摆摊,除了少数有打响品牌,基本上只是看著一个一个人经过摊子面前,时间一久,就会觉得无聊,开始滑手机。卖吃喝还好一些,食物、饮料是必须品,毕竟人会口渴、人会饿。一般人经过文创市集顶多去拍照、打卡或者去那边放松、散步。

而摆摊回来的人们,总是有过多的抱怨,不外乎是一些:

「没人了解创意,创意是无价的,我这样卖已经便宜了好吗?」

「没钱别酸说东西卖太贵好吗?」

「你根本不知道背后付出多少,尊重很难吗?」

或许创意无价,创意真的无价,没有到客人的手里等同于没有价值。精神主义无法兑现现金,无法外销,就是自娱自乐。你可以选择摆摊,但消费者也可以选择要不要你的商品,在自由市场上是平等的,如果要商品卖出去,首先要放下创意无价思维,就算要打上「文创名号」顶多也只能以成本价贵五到十元,也许有人会说我是惯老板,想把价格压低,但现在来说也只好这样,文创在台湾已经冠上臭名号了。而且你要得到应有的尊重,难道你有离开你的摊位去支持别家产品吗?或许有,但可能不多。

「贵」是最核心的问题。

「仿冒一堆日、韩、美风格,还卖的比外国贵。」

「没有创意。」

「类似的东西,这边可以卖好几百甚至千,品质还不一定比较好。」

「手作的温度喔,呵呵,我选择机器的温度。」

「文创是有钱人在玩的啦~」

「虽然是很有创意啦,但不精致,图案也没什么。」

「做文创的都摆出高傲态度,不太想买。」

「没什么惊喜可言。」

「询问价钱就被公审了。」

「有创意没融合文化,不知道文化底蕴在哪?」

虽然我打这些有点过头,甚至可能冒犯这些创作者,但我知道一个创意具象化或者数位化不是件容易的事。

但为什么日韩美商品容易外销国外?因为我们感受得到他们的精神价值,而我去文创市集也不过短短一眨眼时间。而中国大陆做的起来是他们人口大,台湾市场毕竟太小。

如何感受精神?我觉得最好的方式是用录影创作过程,但是需要剪片,并非一股脑全都上传,而是截点细节或高技巧的画面,缩图必须呈现质感,或者让消费者一看就能辨认的具象。

如果是摆摊必须做夺眼球事,打折、跟客人玩游戏、限时优惠抢购、季节性售出、抽奖有时可以利用知名人物(亦指公共财)适时搭配商品、简易DIY,你要让你的客人物超所值。

 

 

本文由作者【蝕】创作刊登于HKESE,如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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