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骋于笔尖下的阡陌】

圖片取自http://www.tomvmorris.com/blog/2015/8/4/the-art-of-writing

在台湾长大的小孩,应该是从小一就开始练习要怎么写作文吧?或许是属于LKK世代,我记忆中的写作课,就是课表有连二的作文课时,老师将作文本发下,在黑板上写个题目,剩余的,就是empower the students,让学生在二节课的时限内,写满规定的字数,然后钟响时缴回作文簿,如此写了六年,我好像不曾有被教导该如何写作的经验,就这样糊里糊涂地告别了童年,进入人生中最为青涩与黯淡的六年。

 

国中时的班导是学姐也是学霸,多亏她国中时,一直维持全校第一的显赫纪录,那位所有人,听其名绝对会闻风丧胆的师婆,因为爱屋及乌的缘故,让我们班,成为全校唯一有被她教的班级中,可以豁免少一分打一下责罚的班级。从国一开始的第一天起,班导绝对七点就到校,前门上锁,坐在后门,等著每位同学上缴昨晚杀死数万个脑细胞而产出的日记。

 

老实说,对一个每日只有三个去处(家、学校、补习班)的学生来说,日子很难精彩,为了成为老师心目中的好学生,就只能把平淡无趣的鸟日子,靠瞎掰,写出一页又一页的少年不识愁滋味。不过,还是很感谢老师的督促,让我们写了一段时日的日记。

 

后来,班导去台大念硕士,又考取了公费去东大,原本天天要写日记的日常,也正式画上了句点。

 

高中时,检测作文能力的时机,当属段考及模考的作文笔试。那时的我,从来就不觉得自己是个会写作的人,反倒觉得自己是个不上不下的半调子,作文对我来说,就是个考科,在课内书都读不完,课外书涉猎又有限的情况下,作文分数的好坏,决定的不是实力而是运气。

 

我觉得我开始爱上写作,是我成为有故事的女人之后。或许是拆解过上苍随机指派的诸多难题,了解人生中的各中滋味,要我以笔为针,以字为线,绣出人生路上的风景,好似不再是想破头也蹦不出一个字的难事。

 

我虽然怕鬼,但我最爱在空无一人的深夜,把研究室里的所有灯,开个灯火通明,在利用十根手指头的合作无间,一个字一个字炼出那一块允许我毕业的扣门砖。

 

在一个偶发的夜阑人静,终于,我体会到什么是写作的高峰经验。在食髓知味的引诱下,我深夜待在研究室的时长愈来愈久,有时,硬是要撑到黎明破晓,才甘愿回宿舍打个盹,好赶上早八的课。

 

当实习菜鸟时,菜鸟该经历的职场洗礼,可是一项都没有少过,而那时,也是我「抱文」(抱怨文)写作的顶峰时期。

 

我很庆幸,我最忠实的读者(地上、地下指导教授)都是咨商辅导的名家,他们总是鼓励我以写作作为纾压的方式,如实纪载著发生在我眼帘下的官场现形记,并从书写的过程中,学会沈淀,学会自我对话,而我,也在与他们鱼雁往返的过程中,学习用一流人的思维,处理世间事。渐渐地,写作变成一种习惯,一种如同一天不饮进一杯咖啡,就浑身不对劲的习惯。

 

后来,当了班导,将门禁森严的校内生活,透过文字的撰写,让校外关心子女的父母得以知悉和心安,也成为一种责无旁贷的使命。那时,最大的鼓舞,是偶尔在廊厅上遇见拥有材料博士学位的董事长,他都会慈眉善目的对我说,「班网写得很好,要继续加油喔!」某一年的生日,董事长从他的抽屉,取出他远从印度带回来的菩提叶,亲手截制了一张独一无二的生日卡片,并用毛笔,在上头提字,对我来说,那是我教师生涯中,最大的鼓励与肯定。

 

又再后来,到海外工作,因为我的职称,我必须用世界上最强势的语言工作,紧蹦的神经,也唯有在夜阑人静时,透过萤幕上一个方块一个方块字的产出,渐渐的纾缓,再纾缓,最后止于平静。在异乡,用自己最熟悉的文字写作,就如同一个留学英国的留学生,捧著一碗稀饭,配著妈妈从家乡寄来的金兰花瓜,每咬一口,思乡的情愁就能淡些。

 

写作之于我,是一种外显我对内在我的倾诉,它让我在书写的过程中,得以将一日中,主被动接受的讯息,经大脑执行断舍离的动作,整理出一篇篇有脉络的生命故事。

 

写作的意外收获,当属以文会友这件事。不经意地重返网路世界,一篇征文,让我与另一个全然陌生的世界接轨,进而有机会认识各领域的拔尖人物和文人雅士,更想不到,有一天,畅销书排行榜的知名作家们,会成为我的脸友,让我从只可以远观致敬的位置,进一步位移到近距离的见贤思齐。

 

欧阳立中老师说:「写作是一个人的热闹」;作家蔡诗萍说:「写作是一个人的武林」。再对照指导教授说的:「谁握有笔,谁就握有权利」,我想,我能理解这三句话的相关。

 

执笔的人,就是君临天下的王或后。在王的国度里,要开什么样的派对,只要脑回圈和笔杆够默契,理想中的派对,要怎么欢闹就怎么欢闹。在现实的世界中,任何一件狗屁倒灶的鸟事,搬入写作的世界里公审,权力关系不对等下的不公不义,都能经由握笔史官的手,还原真相,让迟来的正义,得以在字里行间,发出铿锵有力的声响,而握有权力的判官,也能以武林盟主的身分,用笔刀严惩在江湖上谋害善良老百姓的乱臣贼子。

 

握有笔,就如同拥有哈利波特的神秘斗篷,你可以来无影去无中地穿越古今,要和李白对饮或和苏轼品东坡肉,亦或是要和佛地魔大打一架,都是你说了算。因为在你的书写世界里,你是一个可以随心所欲,尽情发挥的编剧,现实世界中,难以达成的梦想,都能因为你的神来之笔,让遥不可及的梦想,成真。

 

如果我是大雄,那么写作就是我的哆啦A梦,在现实世界里,我或许不是功课最好的王聪明,也不是拳头最大的胖虎,更不是温柔婉约的静香。现实生活中的我,看似一无是处,因为哆啦A梦的存在,我有了自己的武林,自己的热闹及专属于大雄的生命故事。

 

写作,让我强大,也让我自由。

本文由作者【飛火流螢】创作刊登于HKESE,如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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