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人该使钱吗?

以下介绍一种职业,该职业的服务对象很少,通常只有一至几人,责任为管理服务对象的膳食、身体健康、出门所需;安排服务对象常驻处所安全、卫生;如服务对象需要,须陪同前往不同处所,包括医院、学校、食肆、保健游乐设施等;工作时间不定,按需要自动执行职务及安排休息时间,多数无人监察,但工作失误的后果由从业员一力承担;在紧急情况下尽快应变;部分人士期望从业员具备文化水平、知识、良好沟通能力、善待服务对象的取向,并能节省营业成本,有别于市面上其他佣工。

 

近年上述职业有个较准确的名称:家务料理者(本文作「家务师」),以往普遍由女性担任,就叫家庭主妇,现在有人称这为全职妈妈,亦由于男性担任的人数增多,也有全职爸爸之称。另有较少人注视的,他们照顾年迈父母,甚至兄弟姊妹或其他亲属。

 

奇怪的现象是上述各种家务师均不收取薪酬,本文不打算探讨背后种种成因,也不议论如何改变社会、劳工制度,而单论家务师应否花钱。注意问题是「应否花钱」,而非「应否挥霍」,而该花钱不是为全家人买𩠌、购置家庭用品等,而是只用于个人身上、生活基本所需以外的消费。本文明确指出家务师应享有这种权利。

 

家务师从事的工作是一般上班族不能做的,因为上班族离开家庭上班,即是时地都受限,也表示要处理家务,就不能上班,相反亦然。有些没有家务师的家庭出资聘请家佣做相同工作,即是就工作性质而言,家务师的职务具备金钱价值,而且家务师是家人,能获取其他家庭成员的信任,相信他不会在买𩠌时打斧头,甚至懂得为家庭经济精打细算,窥准时机买特价货,以最少金钱谋求最大效益,是财富管理行为。假如家务师克尽己职,他们虽然没有明确地把现金带回家,但他们的工作在市场上本是值钱的,而且为家庭减省支出,即是以另一方式令家庭拥有更多现金。既然外出打工的人能娱乐消遣,花钱奖励自己,在经济上作出相类贡献的家务师自然也该等量齐观。

 

人认为有价值的事,往往愿意以金钱换取,于是社会倾向以金钱价值反过来衡量事物的价值,某些情况下这想法有盲点。家务师比外聘家佣更用心、比祖父母辈更有决心管教小孩,建立良好家教及亲子关系;家务师与老人家有亲属关系,会悉心照料他们;家务师会考虑家人喜欢甚么菜肴,上班族一日辛劳返家后品尝住家美味,而非只为充饥。上述种种都不易用金钱价值衡量,即计算这些贡献值多少薪酬。纵使难以为这些事订价,人总认为它们有好处,甚至难以找其他人取代,有家庭成员为它们放弃外出工作赚钱,也就是当今很多家庭师投身于此的理由。反复述说过后,旨在呈现家务师的工作理应获得酬劳,却只是在现今劳工市场上不占一席位而已,因此若论他们可否使钱于自己身上,答案应是显而易见。

 

至于用多少金钱、花在甚么类型的事上,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由个别家庭自行考虑,在此仅望提出一个观点:全职料理家务的人只是在家从事另一职业,贡献家庭,而在劳动市场上暂无获益,纵然升斗市民不能开山劈石,改变社会制度,但在某些情况下,或许可首先校正观念,再调整实际的经济计划,令各家庭成员有更合理、健康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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