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分享】文字能卖钱?
从古至今,文字一直以来都是支撑著整个社会的重要角色。文字,是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方式;文字,是为不同思想赋予代名词的工具;文字,是一个又一个与别不同的故事。然而,文字写出来容易,要用来讨饭吃,有可能吗?
在社会上,市场上的不同媒介都需要用文字去为各自推出的产品作自我增值,从而吸引客户。例如,维他奶只是普通的豆奶,但是一个「Stand by me」的广告(2009年维他奶的广告,当中创作了一首名为Stand by me的主题曲),却唱得家传户晓。「伴我开玩笑,闷了相约见,年月里头天天笑未停」,这句歌词为维他奶赋予了新的意义。喝维他奶,我们会想起朋友,而且是不离不弃的朋友,永远的stand by me。所以,有谁还会敢说文字不能卖钱?
不过,作为自由作家,你未必可以为如维他这些大公司去创作,用文字换钱。笔者也曾经感到十分苦恼,寻寻觅觅后,才找到零星的创作机会。例如帮一家青年服务机构撰写短片的剧本、在网上平台撰写文章赚取稿费以及参加不同类型的写作大赛(最后也是名落孙山)……原因为何?这是因为在香港,提供予自由作家创作的机会实在不够。大公司会有市场及营销部,有自家创作。网上征文的平台,评分准则过于不一,看著X仁上那些不堪入目的文章都能够被发布,笔者只能摇著头苦笑。电影制作在剧本上的专业需求对自由作家来说又太高,而且万中无一。没错,近年来很多X登故也被改编拍成电影,但你知道每天X登有多少个故,而拍摄时拿著原文改编成剧本又有多困难吗?
在这个环境之下,笔者会问,自由作家的文字创作究竟如何卖钱?
香港是一个需要创意的地方,而什么是能令大家刻骨铭心的创意,就要视乎作者对自身社会有多「贴地」。自由作家的优势,是可以不受背景、立场或利益的限制下,将创意发挥到极致。以笔者写短片剧本为例,写作时大多都用自身或朋友的经验,将所见所闻一一记录下去。然而,这点是普通的机构未必可办到的。打个比方,如维他奶吃完老本,不再「炒冷饭」用Stand by me作主题,面对这一、两年来百花缭乱的社会议题,又应该用什么文字去为它的产品作包装?我想大家都会有不一样的答案,但相对于该公司的立场,自由作家更能大胆、创新地为维他想出一个更破格而贴地的主题。
笔者不少,但只有一个小小的希望:如果有任何一个机构在偶然下读到这篇文章,请考虑多多聘用自由作家、创作者,为香港添上更多元化的色彩。
本文作者:伪文豪
作者简介:作者简介 一个小小的电影工作者,却有大大的电影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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