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谬破产[从无底押私贷到中介教唆]

荒谬破产[从无底押私贷到中介教唆] 

近期与同业好友促膝长谈至凌晨四点,话题围绕着破产管理处职员提及的一个怪现象展开:近月的破产申请个案中,竟有相当比例是只偿还了一两期贷款,甚至一期未还便申请破产的案例。对财务公司而言,面对这种近乎「借贷即规划破产」的行为,即便想报案追究,也往往因证据不足而难以认定诈骗成份。加之客户私隐保护的限制,不同财务公司之间难以共享信息,导致这类行为最终能以「破产」之名合法化,成为困扰行业多年的顽疾。 

业内常感无奈:财务公司拿出真金白银借出资金,本意是帮助有急需的人士解决周转困难,却不料被一些不法中介钻了法律空子。这些中介竟将「破产4年后又一条好汉」奉为「至理名言」,四处宣扬破产的「好处」,将其包装成规避债务的捷径,无异于在金融业界埋下肿瘤。更令人气结的是,部分借款人在中介教唆下,形成了一套成熟的「借爆转移资产」操作:借贷前便将名下物业、存款转移至亲友名下,甚至开立离岸账户藏匿资金,待债务累积到一定金额后便申请破产。由于香港与多个离岸地区的信息互通存在障碍,破产管理处往往难以追查这些转移的资产,最终只能认定其「无力偿还」。 

这种现象已蔓延至社会各阶层,无论是知名人士还是普通市民,都不乏受教唆而铤而走险者。更荒谬的是,一些申请破产者的生活质量丝毫未受影响:他们依旧住着豪宅,由司机接送,频繁搭飞机出国旅行,生活奢靡程度令人咋舌。面对质疑,他们往往无惧地表示「你都吹佢唔爆」(你也奈何不了我),因为破产程序中,只要无法证明其资产转移与逃避债务直接相关,便很难追究责任。而破产管理处由于人力与资源限制,难以为每个可疑个案配备专员深入调查,导致这些「伪破产者」得以逍遥法外。 

深究这一乱象的根源,不仅在于个别人的投机心理,更与制度漏洞及中介的推波助澜息息相关。不法中介的操作手法可谓「精准」:他们会先指导客户向多家财务公司申请无抵押私贷,利用不同公司之间的信息差额度,短时间内累积大量资金。由于无抵押贷款审批相对快捷,且对资产审查较宽松,成为他们的首选。待资金到账后,中介便协助客户将资金转移至境外或他人名下,随即停止还款,并在债务逾期后迅速申请破产。整个过程环环相扣,看似每一步都在法律框架内,实则构成了有组织的债务欺诈。 

对财务公司而言,这类案件的损失难以估量。无抵押私贷本就依赖借款人的信用与还款承诺,一旦遭遇「借后即破产」的情况,不仅本金难以收回,诉讼成本也往往高于追回金额。更严重的是,这种行为会动摇行业的风险评估体系:当越来多人将破产视为「债务捷径」,财务公司不得不收紧放款标准,导致真正有急需的诚实借款人难以获得贷款,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 

而对社会而言,这种「伪破产」行为的危害更为深远。它不仅败坏诚信风气,让「还款责任」成为可随意规避的选项,更会削弱破产制度的初衷。破产制度本是为了给确实无力偿还债务的人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而非成为投机者逃避责任的工具。当越来多人滥用这一制度,最终会加剧社会对「破产者」的偏见,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蒙受不白之冤。 

要解决这一问题,单靠财务公司的自律显然不够,需从制度、执法、教育多方面着手。首先,应完善破产前的资产调查机制,赋予破产管理处更多跨境追查权力,与离岸地区建立更紧密的信息互通渠道,及时发现并冻结转移的资产。其次,应严厉打击教唆破产逃债的中介,将其界定为「协助欺诈」,追究刑事责任,断绝这类灰色产业的生存空间。同时,财务行业也需加强信息共享,建立行业内的「高风险借款人黑名单」,及时识别频繁借贷却无还款意图的个案。 

此外,社会也需重塑对「破产」的认知:破产从来不是「免责金牌」,而是伴随着信用受损、行为受限的严重后果。学校与社会机构应加强理财与诚信教育,让公众明白,滥用破产制度不仅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更会给家庭与社会带来长期负担。 

只有让「伪破产者」无利可图、付出代价,才能让破产制度回归其帮助困难者重生的本意,让金融市场重拾诚信基石。否则,当「借钱不还、破产了事」成为潜规则,最终伤害的,将是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与运行秩序。 

【多谢喜欢,短文小编】  

作者 : Jason Chan (易风)信贷行业专栏作家及环联放债人信贷风险管理荣誉客席讲师  

荣誉与成就: 

2026年 亚洲资优协会 亚洲区文学杯 微型小说写作比赛 亚军 

2025年 粤港澳大湾区文艺协会《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征文比赛》荣获中文组香港及澳门区公开组冠军 

2025从全球选手中脱颖而出国际青年文学奖冠军 

2025年 香港文化协会举办 [香港杰出作家比赛2025] 中文组公开组 冠军 及 杰出作家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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