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貼士】聘請全職自由工作者的注意事項

美國的自由工作者幾年前已經有超過四千二百萬人,相當於三個人之中有一個人便是自由工作者,而且政府更預計六年內,數字會升至全國一半的人都成為自由工作者。外判工作自由工作者不但可以減低公司的工作負擔、租金開支、員工福利開支等等。對於中小型公司來說自由工作者,增加了工作效率,同時可以減少開支,是十分明智的選擇。但當各個公司愈來愈依賴自由工作者,不少如設計、資料輸入等工作開始外判時,公司在聘請全職自由工作者前應該可以注意些甚麼呢?


1. 需先與自由工作者協商一份合約

  • 僱主需要定立合約寫下自由工作中的細節和安排,來保障雙方利益。至今只有很少公司能夠正式確立與自由工作者的合約,像是比較趕的事候,而公司人手不足才急忙外判工作給自由工作者。可是,全職自由工作者自身可能兼顧多份工作,難以去計算一間公司聯絡自己多少次、及記下每次聯絡的不同內容,再者字數、字酬等也每次不同。合約除了保障雙方利益之外,更可以確認雙方有沒有對工作不了解、不同意的地方,避免拖糧或其他不必要的爭議。所以,聘請全職自由工作者前先協商,再定立合約,是對雙方最好的保障。

2. 確保公司擁有作品的所有合法權利

  • 當一個項目符合資格作為‘a work made for hire’,雇主或委託方被認為是合法作者和所有者。與自由工作者簽訂合同的一個關鍵條款是,指出自由工作者所創造的作品,任何都可以作為‘a work made for hire’。當聘請一名自由設計師為新公司創建logo時,在工作條款內應確保公司擁有logo的所有合法權利。雖然自由工作者的作品幫助公司的商業發展,但亦應確保他們不會離開擁有公司的理念、方向等等。

3. 付款時請不要一開始便全款支付​

  • 很多自由工作者以每份工作的金額來選擇工作。有些需要經銀行轉帳、公司支票付款等等。請不要一開始就提供全款的付款,因為有可能自由工作者接受了付款但走數,未能完成工作,對公司來說就得不常失。假設真的有需要要一開始全數付款,而又擔心工作者走數,唯有在合約時定立退回工資的條款了。

 

最後,還是請各個自由工作者和僱主雙方互相尊重,保障自身和對方的利益。

本文作者:R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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