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调解?(二)

调解是一个自愿及私下解决争议的程序,由一位中立的调解员协助各方达成协议。其中一个与诉讼和仲裁不同的地方,调解员没有权力强行要求解决争议,他的责任是打破僵局,并鼓励各方友好协商达成和解。

僵局的产生往往因为对对方失去信任,又或者因对争议的事实各持己见。调解员就负责充当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沟通桥梁,消除他们的情绪化,让当事人把焦点回归到真正的需要上。调解员会鼓励双方自行达成共识,而并非向当事人施行协议。根据过往经验,约有50%的个案能透过调解成功解决棘手争议,可见调解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处理办法。当事人能够从调解的过程中重新学习沟通的基础,从而亦有助解决未来可能出现的争议。

为什么选择调解而非仲裁?

调解有以下几点好处:

  • 能够建立一个既和谐、又有建设性的气氛;
  • 争议的结果可由当事人自己掌控;
  • 强化当事人之间的沟通;
  • 时间弹性;
  • 具高度成本效益;
  • 当事人能以友好协商的方式有效地解决纠纷;
  • 有机会达至双赢局面;
  • 关系得以保持;
  • 最大优点是过程和内容完全保密。
什么情况适合以调解方式处理﹖

就以上优点可以想像到,调解能有效处理大部分争议,当中最常见有商业、金融、保险索偿、大厦管理等,甚至乎与朋友或邻舍之间的纠纷都适合以调解方式处理,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争议双方都希望能够尽快解决、节省成本、保持关系,以及不希望因处理纠纷而泄漏机密。但若个案涉及刑事、对宪制事宜或法律权利作出裁定时,则不适合以调解处理。

连续两篇文章简单地介绍了香港的调解制度,希望能让读者们更加理解调解是什么一回事,并当遇到不能自行处理的纠纷时,先不要马上找律师控告对方,打官司是一种既费时失事、亦劳心劳力的处理方法,而且也会加重法庭的负担。解决争议有很多方法,如果认为调解适合你,不妨尝试一下使用调解,把事情复杂简单化地解决不是更好吗?

本文由作者【Dr. Leo】创作刊登于HKESE,如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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