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员视角:国安法利多于弊?
虽然本人是一名调解员,但我们不会自夸地说调解可以解决任何事情,尤其是当涉及刑事、对宪制事宜或法律权利作出裁定,便不适合以调解处理。这次人大常委会制定《港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事情引起香港市民激烈讨论,有支持的声音认为《国安法》能使社会稳定,长远有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减少因示威活动而打击各行各业复苏。而反对的一方则认为香港的言论自由、司法独立都将受到影响。那么到底《港区国安法》对香港利多于弊?还是弊多于利呢?
作为调解员,我们不从政治或法律角度考虑这个问题,因为正如上述提到这事件属于不适合调解的范畴,但我们可从另一角度思考这件具争议性的事情。心理学家马斯洛Maslow提出的「需求层次理论」指人的需要按重要性和层次性排成一定次序,从基本的(如食物和住房)到复杂的(如自我实现)。当某一级的需要得到最低限度满足后,才会追求高一级的需要,如此逐级上升。需求层次理论分成生理的需求、安全的需求、社交的需求、尊重的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五类。

要有效沟通或要解决问题,必须要了解对方的真正需要。撑国安法的一方,他们认为国家安全能使社会稳定,长远有利经济发展。他们著重「经济」,符合了人类对「生理」的需要;他们著重「稳定」,亦符合了对「安全」的需要。由此可见撑国安法是十分正常及合理的事情。而另一方反对国安法的人又是否不正常呢?他们认为国安法会影响言论自由及破坏司法独立,关心司法独立会被破坏显示对制度的「尊重」需要;而捍卫言论自由更是需求层次理论最顶端的「自我实现」需要。因此可见反国安法也同样合乎理论的表现,那么双方的矛盾出在什么地方?
撑国安法的人与反国安法的人之间出现了需求层次的差异,并不是说撑国安法的人较穷较低层次,这里所指的是心理的需求。每餐大鱼大肉的人可能依然处于「生理」需求未被满足的状态,反之有些人清茶淡饭已满足了「生理」需求,有瓦遮头已满足了「安全」需求,有朋友至亲相伴已满足了「社交」需求,被学弟叫一声师兄已满足了「尊重」需求,至此,便到达了追求「自我实现」的层次。

可惜不少仍处于「生理」需求的人并不理解,认为那些人不切实际。而处于「自我实现」需求的人亦不体谅,认为那些人愚蠢肤浅。如双方都能抽离一下,以局外人的角度理解各方的需求,世界可能会变得更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