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誰來定?“獄後重生”要矯正的觀念

Murderer by law, victim in reality

筆者沒有煲劇的習慣,卻因為近來常常在家,終於有時間收看電視,更被美劇Rectify (港譯“獄後重生”) 深深吸引著。故事講述主角白坐廿年冤獄,等待執行死刑,卻突然被釋放,要重新投入陌生的「正常社會」。筆者認為第一輯屬巔峰之作,當中對生死的論述別具深度,現簡述之。

死罪可逃 卻死於法律

雖說法律面前人人理應平等,但被判有罪有異於真正有罪,有時更演變成人格謀殺。

甫出獄,劇中主角Daniel Holden本應為脫罪感到高興,卻顯然對新生活感到迷茫不安,腦海重複泛起往日在囚室的片段 (有心理學家稱之為「監獄化」 / ”prisonization”),亦與親友有所疏離。由此可見,出獄沒有為他帶來新生,因為Daniel早已死於錯判。

Daniel的繼弟Teddy甚至對他心存偏見,按照裁決判定Daniel抵死,又懷疑他勾引自己的妻子,最後更因此鬧離婚。於是,Daniel亦被目光殺死。

當法律制度出現漏洞,甚至被濫用,本是無罪的人的遭遇往往教人不寒而慄,不知讀者有沒有共鳴?

是因信稱義還是浸而得生?

相比之下Teddy的妻子Tawney為人太單純。熱心向Daniel傳福音,鼓勵他受洗,本是好事,冷不防 Daniel受洗後對她說「上帝可能真係真㗎喎」,未真正了解基督信仰;加上對Daniel關懷備至,過從甚密,造成了不少尷尬場面 (例如:受洗後的Daniel竟問Tawney “Can I kiss you?”),為兩人的關係增添曖昧。

「高舉信仰但頭腦簡單」似乎是編劇等人故意刻畫的南部church girl形象 (註:美國南部多個州份有為數甚多的福音 / 基要派基督徒,合稱「聖經帶」)。筆者也是基督徒,但不禁反問:叫人信叫人受洗聽落好聽,但係如果一味心急,令受眾捉錯用神,冇時間認真思考自己係咪真係認識上帝,豈不是愛人變成害人?難道這就是上主對信徒的大誡命嗎?

總結

台灣對這劇的稱呼較為貼切。“矯正人生”提醒筆者矯正觀念,不要以為人能輕易看透和掌握生死對錯。既然死往往不由人定 (生人定死罪,死囚變脫罪),又何必輕言誰人得生 (得生是上帝對人的應許、承諾,而非參與宗教儀式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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