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到,真的比失去更好吗?

卓伦未满三岁,父母因性格不合,各自找到新欢而离弃了小卓伦,从此,他变成孤儿。

他在孤儿院生活了十五个年头,期间一个好朋友都没有,亦从来没有人想要领养他,所以他的性格日渐孤僻,十五年来都是独来独往,过著自顾自的日子。

十八岁生日当天,他要自立了,离开孤儿院后,经社工介绍他租住了一个只有百多尺的单位,没有了依靠,当然要自食其力,但卓伦没有感到无助,因为他早已习惯靠自己。他学业成绩算是不错,所以找到一份文员工作,他工作认真,而且勤力又有效率,上司高先生留意到他少说话多做事,所以很赏识他,一年多由文员升上高级文员,之后几年间上到了主任位置。

对!他不太喜欢跟同事打交道,应该说是不喜欢跟人打交道,因此在公司里,一个谈得来的朋友都没有,莫说会有什么下班后的消遣,上班、苦干、吃饭、苦干、下班,之后买外卖回家吃,日日如是,他从不觉得生活枯燥,对他来说,人生理应如此,用行尸走肉来形容他亦不为过,在社会上打滚了六年多,都未能令他转变心态,总是我行我素之中带点冷漠。

有一天,公司来了一个二十来岁、染了一头啡金长髪、眼睛圆圆的女孩子,是高先生的女儿──千盈,刚刚大学毕业,所以高先生为她向公司讨了个职位,好让她在社会打滚之余,作为爸爸的也能关顾著她。她的出现,令卓伦一潭死水般的人生起了涟漪,她是第一个令卓伦精神一振的人,两人很快便堕入爱河,卓伦终于尝到人生的甜味,是二十多年来第一次。

可惜正当千盈为卓伦的生命燃起了点点火光后,千盈却离他而去,卓伦瞬间跌回深渊中,他明白了,上天让他结职到千盈,是要令他痛苦,以前孤寂的生活虽然说不上愉快,但起码不会感到悲伤。

他宁愿幸福从来没有走近过。

怕苦,是因为尝过甜;怕冷,是因为温暖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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