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到,真的比失去更好嗎?

卓倫未滿三歲,父母因性格不合,各自找到新歡而離棄了小卓倫,從此,他變成孤兒。

他在孤兒院生活了十五個年頭,期間一個好朋友都沒有,亦從來沒有人想要領養他,所以他的性格日漸孤僻,十五年來都是獨來獨往,過著自顧自的日子。

十八歲生日當天,他要自立了,離開孤兒院後,經社工介紹他租住了一個只有百多尺的單位,沒有了依靠,當然要自食其力,但卓倫沒有感到無助,因為他早已習慣靠自己。他學業成績算是不錯,所以找到一份文員工作,他工作認真,而且勤力又有效率,上司高先生留意到他少說話多做事,所以很賞識他,一年多由文員升上高級文員,之後幾年間上到了主任位置。

對!他不太喜歡跟同事打交道,應該說是不喜歡跟人打交道,因此在公司裡,一個談得來的朋友都沒有,莫說會有什麼下班後的消遣,上班、苦幹、吃飯、苦幹、下班,之後買外賣回家吃,日日如是,他從不覺得生活枯燥,對他來說,人生理應如此,用行屍走肉來形容他亦不為過,在社會上打滾了六年多,都未能令他轉變心態,總是我行我素之中帶點冷漠。

有一天,公司來了一個二十來歲、染了一頭啡金長髪、眼睛圓圓的女孩子,是高先生的女兒──千盈,剛剛大學畢業,所以高先生為她向公司討了個職位,好讓她在社會打滾之餘,作為爸爸的也能關顧著她。她的出現,令卓倫一潭死水般的人生起了漣漪,她是第一個令卓倫精神一振的人,兩人很快便墮入愛河,卓倫終於嚐到人生的甜味,是二十多年來第一次。

可惜正當千盈為卓倫的生命燃起了點點火光後,千盈卻離他而去,卓倫瞬間跌回深淵中,他明白了,上天讓他結職到千盈,是要令他痛苦,以前孤寂的生活雖然說不上愉快,但起碼不會感到悲傷。

他寧願幸福從來沒有走近過。

怕苦,是因為嚐過甜;怕冷,是因為溫暖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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