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員工一律立入禁止

禁止使用公司電腦上網、禁止乘坐公司車、禁止用員工價買午餐……一系列的員工福利全部被扼殺,怎會想到一間規模可說是全港數一數二龐大的機構會如此刻薄合約員工!我在那裡工作了四個月,期間受盡歧視。

第一天上班,已經覺得有點不對勁,我們幾個合約員工好歹都是文員,竟然連自己的座位、電腦都沒有,只可以用暫時沒人用的電腦,真可笑!因為地處隔涉,中午時段通常只可在員工餐廳吃午飯,員工價十二、三元一份,合約員工價二十六元半一份,間中推出的精美西餐則只限正式員工預訂;因為工作量本身不大的關係,幾個合約員工間中會出現「有人沒工做」的情況,所以都會用電腦上網瀏覽一下新聞,想不到關心香港都是罪,被那些正式員工發現,即刻向上頭稟報,結果下令不准上網;我覺得最過份、最不能忍受的,是嚴禁合約員工乘搭公司車,在工業村上班,如果沒有專車接載,其實極之不方便,單程徒步差不多二十五分鐘才走到村口,全公司合約員工不過八、九個人,那四部巨型旅遊巴多載幾個人有何難為?還要出Memo強迫我們簽名遵 守承諾以後不乘坐公司車,這一點簡直把人性尊嚴踩到最低點,不坐就不坐,有什麼了不起?合約員工上班都是為公司工作的,為什麼要被歧視?

在我的職業生捱中,待過的超過九成都是大公司,沒一間像這機構般不近人情,即使是聲名狼藉的某大電視台,對職員、藝員、合約員工、訪客、臨時演員都一視同仁,一樣可以乘坐公司車、用同等價錢在飯堂吃飯、同樣可以參加新春團拜、參加大抽獎、颱風期間還會馬上安排外景車接載員工安全離開,因為公司覺得,入得來電視城的,不應分彼此。

本文由作者【夢塵】創作刊登於HKESE,如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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