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圣经所载,与管浩鸣商榷
香港立法会选委界别议员管浩鸣牧师日前接受《星岛日报》访问,谈及陈同佳的近况。二零一八年春季,陈同佳杀害女友潘晓颖,并盗取她的财物,在香港被判处理犯罪得益罪(俗称「洗黑钱」),判监并已刑满出狱。此人所犯的罪行被政客利用,引爆「送中修例」一连串事件,致使公众目前仍然关注陈同佳的动向。管浩鸣担任陈同佳的监护人,在访问内所言又一次触动香港人的神经。既然管浩鸣是基督教圣公会的神职人员,不妨从圣经角度与管牧师商榷。
管浩鸣说陈同佳仍然住在深山,足不出户,并说生活情况「惨过坐监」,背负罪责但无法接受审讯,又说「日日玩游戏机点会开心?一个人对自己未来完全无方向,就好像『大海中的一团物体』,随水漂流。」
管浩鸣的言论部分得当,日日只能靠打机消耗时间,的确难以快乐。即使有人说无数人何等渴求只消打机度日,平日上班已告窒息。这等言论把自己的处境过份放大,工作导致缺乏个人生活,固然辛苦,转而希望娱乐,情有可原。然而若某人只能打机,而缺乏生活的其他面向,包括社交、发掘才能、实现理想等,也是痛苦。管浩鸣是牧师,关注至高层次、精神层面的事,理固宜然,因此「日日打机点会开心」之说,尚算说得过去。同时由于陈同佳被警方严密「保护」于安全屋,形同软禁,当然难以发展任何事。于是管浩鸣所言「人生停顿,无方向」似乎正确描述现况。
《新约圣经.罗马书》十二章二节︰「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圣经说信徒不应被世俗污染,心意要更新变化。沿此路进,可发挥华人所谓「山不转路转,路不转人转。」面对政府一面声称陈同佳是「自由人」,一面禁锢他的处境,管牧师大可引导佳仔践行基督的教导,不受世俗影响,转换角度,更新意念,效法使徒保罗。当年保罗为传教而遭罗马帝国监禁,但他充满信心,坚毅不屈。在狱中,他劝勉信徒,他在《以弗所书》三章十二、十三节写道︰「我们因信耶稣,就在他里面放胆无惧,满有自信地进到神面前。所以我求你们,不要因我为你们所受的患难丧胆;这原是你们的光荣。」据报道,陈同佳已决志信主,未知管牧师有否引导陈同佳跟随耶稣的脚踪?若有,就该接受圣灵引导,自然有方向,在艰难的处境下另辟蹊径,肩负主轭,而不是虚耗光阴,浪费主赐的宝贵生命。
管浩鸣一如既往,指陈同佳维持自首的想法,并称︰「始终都有一日要解决,这个世界总有天理嘛!」基督教所指的天理自然是神的准则,姑且不讲「摩西五经」里的上古律法,试从两件圣经记载的事件,察看其中反映的思想。
第一件是记载于《创世记》的该隐杀亚伯,兄长该隐耕种,弟弟亚伯牧羊。他们都把出产献祭予神,神看中亚伯的供物,而没看中该隐的。该隐非常生气。神对他说︰「你为甚么生气呢?你为甚么沉下脸来呢?你若做得对,岂不仰起头来吗?你若做得不对,罪就伏在门前。它想要控制你,你却要制伏它。」该隐没有听从神的指示,把亚伯引到田里,杀掉他。神的判决是︰「你做了甚么事呢?你弟弟血的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号。现在你必从这地受诅咒,这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受你弟弟的血。你耕种土地,它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该隐认为惩罚太重,并说凡遇见他的都必杀他。神就网开一面,为他立下记号,承诺凡杀该隐必遭报七倍,令人不敢杀他,但仍要流浪。
第二个出自《列王纪》,是王后杀平民的故事。以色列王亚哈看上皇宫附近的一个葡萄园,园主是拿伯。亚哈提出以其他葡萄园或金钱交换拿伯的葡萄园,但拿伯不肯,因为以色列人的律法禁止他们永久出售祖宗遗留的土地。亚哈闷闷不乐,王后耶洗别一探究竟,得悉原委后,暗自策划夺取田地。耶洗别联络与拿伯住在同城的乡绅,诬蔑拿伯诅咒神和王,迅速把他治死。亚哈知悉此事后,没有怪责耶洗别,顺理成章接收田地。神派出先知以利亚,向亚哈转述他的话︰「我必使灾祸临到你,把你除灭。」又预告耶洗别的下场︰「狗必在耶斯列的城郭吃耶洗别。凡属亚哈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鸟吃。」亚哈此后披麻禁食,表现绝望,神判定他在神面前谦卑,在他在世的日子,暂不降祸;他死后,祸必降临他的家。亚哈还有其他罪行,最终阵亡,这部分较曲折,于此不论。
至于王后耶洗别,在夫君身亡后作皇太后一段时间,后来另立为王的耶户叛变,杀入宫中。耶洗别被叛军杀害,有人收拾耶洗别的尸首,但见她的头骨、手脚。耶户说这应验神的话,狗必吃耶洗别的肉。
该隐因嫉妒杀亚伯,与陈同佳自称因戴绿帽杀害潘晓颖相似;耶洗别为侵吞土地而杀拿伯,陈同佳杀人后占据潘晓颖的财物,又有几分类似。圣经反映的思想是︰杀人者虽然未必即时遭报,也未必填命,但必遭报应,下场有时甚至比直截了当被杀更惨,或祸延后代。管牧师口称「天理」时,不知多少念及他所事奉的神,多少念及神执行公义审判时的模样?台湾陆委会针对本案,多次提出双方应建立司法互助机制,但香港政府毫不回应,管牧师期待陈同佳接受的审讯,是谁阻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