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暴吹脑袋,观潮胜怒海?

九月二十三日,超强台风桦加沙靠近华南,香港是其中一个受影响城市。受惠于港英时代的社会建设,香港的建筑物能抵御风暴;排水系统完善,大多数地区免于水浸;山坡上筑起挡土墙,防止山泥倾泻。殖民地时代香港民间和政府面对多次台风的教训,逐次发现问题,累积经验,改善社会设施。前人种树,后人乘凉,今次桦加沙的急风暴雨造成人命和财产的损失被降至最低,可谓归功于几十年来点滴累积,绝非两三日自称「超前部署」所能达成。香港官民积极防灾,皆因重视人命。奈何任何年代、任何地域,总有些人轻忽性命,甚至要仰赖他人扶助。

 

多个追风者的行为瞩目,部分亦引来公众关注他们的下落。柴湾一家四口在海边观浪,其中三十八岁母亲及五岁男童堕海,四十岁父亲跳水拯救不果,由附近艇家和消防员救起。据消防处向传媒交代,为拯救上述人士,派出消防车、救护车各三辆、消防船三艘,接报后五分钟后到场,足见一人遇难,需要倍于遇难者的人员抢救。

 

又有两名女子带同男童在海怡半岛岸边观潮自拍,期间巨浪涌上岸,一度淹没三人,幸而三人未被海浪卷去。事后警方拘捕两名女子,指控她们涉嫌疏忽照顾儿童。

 

该当如何判断上述两例再明显不过,还有一例引人深思。每逢台风来袭都掀起浪涛的杏花邨,是次也有不少人到来观浪。《香港01》报道,其中一名男童带备测风仪到场,接受访问时在晚间逗留一个半小时。男童还称「我乜都唔惊。」(我甚么也不怕。)「(当时风力)仲渣过我屋企风扇。」(风力比我家风扇还弱。)面无惧色,口齿伶俐。育成醒目的孩童容易,教导具涵养的则困难。台风算是天然灾害,对人类构成潜在危险。男童昂首步入台风影响范围,倘遇不测,等同自行制造灾难现场。风雨所到之处,众所周知不宜乱闯,常人自当足不出户,如果小孩出门,家中成人理应制止。此男童除了在风雨交加的夜里,在外逗留一个半小时,还要侃侃而谈,耻笑风暴。这种嚣张的态度相信并非一朝一夕养成,难免令人联想他的家长对男童的管束就是放任自流。无知导致不懂惧怕,但对大自然潜藏的威力该当敬而远之;放任导致只要想追风,就要冒性命危险而追风,遇事则期待获救。

 

本年夏季,我到丹麦旅游,游览门斯悬崖(Møns Klint)。它是由石灰构成的悬崖,经历超过七千万年形成,获列为联合国世界遗产。门斯悬崖的崖壁灰白,面临波罗的海,一望无际,渚清沙白,水天一色。游客可以沿山径登上悬崖边,远眺景色,又可径往沙滩,贴近观赏峭壁,甚至抚弄波罗的海。我参加一个一日旅游团,由导游驾车前往,以及简介景点。导游向游客表示可由不同路径游览,难度各异,部分临近崖边,不忘加一句︰「风险自负。」(at your own risk)我上山下滩都尝过,眼见悬崖的木栏杆比香港郊野公园的还要简单,若有甚么小红书、抖音网民沉醉打卡,掉落一两人不足为奇。沙滩与波罗的海毫无阻隔,亦无警告字句,若游客误入岐途,觐见波塞冬也未可知。然而整趟旅程只见游客井然有序,拍照观景都适可而止。早前我写过哥本哈根以至现代丹麦的城市风貌,此处也体现我当时所谓「自由福地,贵客自理」的特点。悬崖供人游玩观赏,尽量减少警告牌、围栏,以免阻碍景观煞风景,同时游人有责任照顾自己的安全,成人要照料幼小。倘若不慎卷进波罗的海,相信救援人员不比鲨鱼早到,难以像香港消防处所指,五分钟多架消防车船到场。

 

或许有人怀疑这是中西文化差异,但观乎中国典籍,就知华人比西人更严苛,不像某些人所想像的滥施温情。儒家经典《礼记.檀弓上》谓︰「死而不吊者三︰畏、厌、溺。」指死亡而不吊唁的情况有三种,分别是「畏」、「厌」、「溺」。历来学者对「畏」的说法不一,包括被诬陷而死,致使无法辩解,或被兵器所杀,或犯罪伏法。「厌」、「溺」则较少争议,「厌」可以解作处于危险下而死,或被重物(如石头)压死。「溺」就是在水中溺毙。遇上此三者而死者,《礼记》不禁止家属悲哀,没有说这三种死法罪有应得,只是说不吊唁,至少代表进行的丧葬仪式较平常次一等。至于为何丧礼有别于平常,值得今人思考。

 

基于人道立场,遇难者再无知,仍要抢救。现在技术进步,暴风雨中在汪洋捞起两三个人也能办到。老子说︰「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方今是「愚民不重生,奈何以生救之?」既然急症室在明年大幅加价,政府号称更妥善运用公共资源,每逢风暴,天文台都好言相劝远离岸边,尽量留守安全地方,若仍以身犯险,动用消防员、救护员以命相搏,理应收取相应费用。愚昧人每个年代都有,只望「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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